近日,余杭区在全区范围内推行“田长制”。
前一阵子,国土余杭分局发文《关于实行基本农田保护“田长制”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通知》,利用余杭区现有网格划分及网格力量,实行基本农田保护“田长制”,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、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,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。这在全国尚属首创。
余杭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推行“田长制”的初衷,就是想做到责任到人,将余杭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真正管起来。
“田长制”实施范围主要为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镇(街)、村(社)和网格,镇(街)党(工)委书记、镇长(主任)为本镇(街)的总“田长”,村(社)书记为本行政村(社)的总“田长”,网格内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网格长为网格“田长”。
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部署要求,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网格“田长”签订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责任书,主要职责为巡查、发现、制止、报告和基层耕地保护宣传。田长会同网格长、网格参与员、网络协管员定岗巡查“网格”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田,每周至少一次。
现在,余杭每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都有一块标志牌,保护面积、责任单位、责任村组、“田长”姓名和举报电话写得清清楚楚。如果群众发现村社的相关工作做得不到位,可以打电话向街道举报。
据介绍,如果群众发现村社的相关工作做得不到位,可以打电话向街道举报。“田长制”还挂钩“耕地补偿”。在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过程中,将“田长”责任落实情况和考核情况作为主要依据。由于“田长”责任落实不到位、导致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发生的,视情扣减相应比例的补偿资金直至全部扣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