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网讯 日前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,143个市(县)入选。其中,浙江省入选的一市五县分别为丽水市、淳安、桐庐、洞头、泰顺、开化。
桐庐之所以能入选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,离不开老底子好山好水的先天条件,更离不开后天全县人民持之不懈的生态保护与建设。
近年来,桐庐县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、国际花园城市、全国绿化模范县、国家卫生县城、浙江省生态县、浙江省园林城市、浙江省森林城市验收。2010年,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。
2011年4月,桐庐县获得中国最高生态保护荣誉——“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”称号。同年7月,桐庐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“国家级生态县”称号,并正式成为全国“生态文明建设试点”,2012年又被评为“中国最美县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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